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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环境 绿色 生态
EOD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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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coenvironment Oriente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 EOD)模式创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模式试点实施情况,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号)(以下简称《实施导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EOD模式创新。

EOD模式是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这一模式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实施导则》一是明确了实施流程。建立了从EOD项目谋划、方案设计、主体确定、项目实施到评估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流程。二是明确了实施要点。提出了EOD项目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指导EOD项目规范实施。同时为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配套制定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细化要求。三是明确了职责分工。明晰了项目组织主体、实施主体及其责任分工,以及试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

根据《实施导则》,各地在编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解决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实事求是,不贪大求全、不生搬硬套,确保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效益。坚持增值反哺,注重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坚持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产业开发价值,产业发展增量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做好项目遴选和测算,实现项目资金自平衡。此外,要坚持整体实施坚持市场运作坚持守正创新。强化项目实施的合规性,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结合区域实际,依法合规探索政策、机制、措施等创新实践。


点击下方附件查看《实施导则》

170556281759a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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